关于举办第八届金钟奖和第七次全国学术会预备通知
2013-07-19
为了弘扬中华民族音乐文化,促进中国古筝艺术的繁荣与发展,经扬州市人民政府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商定,定于2013年10月,在扬州举办第八届中国音 乐金钟奖古筝比赛期间,同时举办第七届中国古筝艺术学术交流会,作为第八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古筝比赛重要内容,现将第八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古筝比赛暨第七届中 国古筝艺术学术交流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  一、活动名称:


  第八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古筝比赛暨第七届中国古筝艺术学术交流会。

 

  二、举办单位:


  第七届中国古筝艺术学术交流会由中国音乐家协会、江苏省文联和扬州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,中国音乐家协会古筝学会和扬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、扬州广电 传媒集团、扬州市文联承办,扬州市古筝协会等单位协办。会议成立组织委员会、学术委员会,组委会下设办公室,设在扬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。

 

  三、活动宗旨:


  本次交流会将在总结既往的基础上,坚持“学术交流”的主题,展示和交流自2008年以来中国古筝艺术在创作、演奏、教学、制作和理论研究方面的新成 果,推出新人、新作,本着在交流中发展,在发展中交流的原则,本次学术交流会的主题为“新时期传统筝艺的传承与发展”。与会者可从演奏、教学和理论研究、 古筝制作等诸方面探讨这一主题。

 

  四、活动时间地点:

 

  2013年10月21日至24日在江苏省扬州市举行,会期为4天。

 

  五、活动内容:


  1,专题论文交流;
  2、古筝演奏交流;
  3、举办高峰论坛,由著名筝家和民族音乐家发表意见;
  4、举办大型古琴古筝博览会,交流琴筝展示制作工艺;
  5、举办和观摩音乐会:

  (1)扬州专场音乐会。
  (2)中外古筝名家专场音乐会。
  6、选编印制论文集。

 

  六、会议代表分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

 

  正式代表需向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提交2008年以后创作的论文或新作品(曲谱),经学术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发正式通知邀请参会。列席代表由组委会根据专家 推荐和本人申请,并根据会议规模予以确认后发出正式通知,参会代表的论文、曲谱作品一律用电子版,回执请于2013年8月31日前寄第七届中国古筝艺术学 术交流会组委会办公室。

 

  七、联系方式:

 

  扬州市文广新局:朱运桃
  扬州市古筝协会: 张 弓   郭新扬
  电话传真:0514-87200089 ,0514-87325212
  地 址:扬州市新城河路526号 金茂广场一号楼201室
  邮 编:225009
  网 址:www.yzzheng.com
  邮 箱:yzgz8888@qq.com
  附:第七届中国古筝艺术学术交流会报名回执
  注:除寄发预备通知外,扬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官方网站、中国古筝网站可下载、查询。


第七届中国古筝艺术学术交流会组委会
2013年6月30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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